为扎实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,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“两项法规”和中央、省委、师院党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部署要求,2月17日上午召开了全体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培训会议,院党委副书记姜瑞林出席会议,会议由党委组织部部长郭文利主持。
郭文利全文传达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《关于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亓鋆从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就2022年填报新变化新要求、填报前的准备事宜、易错易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重点提醒。
姜瑞林代表师院党委对2022年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,要求组织部在开展查核处理工作中加强研判,要把甄别工作做细、把研判工作做实、把认定工作做准,做到存疑必核、有疑必问,找准问题、查明情况,加强结果的运用。要求全体中层干部高度重视、深刻领会,充分认识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,坚决做到对党忠诚、对组织负责、对自己负责,确保高标准、高质量完成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各项工作。
通过本次会议,师院全体中层干部明确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政治性、严肃性和重要性,每位填报对象系统地掌握了具体规定和填报要求,为师院全面抓好报告制度的落实,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加强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,切实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(党委组织部)